(1)當使用牽引或繩索拖牽引車時,被拖牽引車必須有司機操作轉向,解除剎車。
(2)當牽引車制動功能完好時,可將操縱臂扳至運行位置拉動牽引車,并請他人協助推運(推運部位在車架處),將牽引車送至目的地或本公司的維修點修理。
(3)如果牽引車驅動輪出現故障,則可用拖車或其他牽引車拖動牽引車。
牽引車驅動輪必須抬離地面,否則車輪及電機損壞嚴重。
(4)若牽引車電磁剎出現故障,不能抱閘則牽引車停放后會隨地形移動位置,此時,必須以適當方式將楔塊墊住車輪,以阻止運動。
2、牽引車的存放
如牽引車需長時間存放,如下部件請采取以下措施:
蓄電池:
(1)將蓄電池重新充電,然后按日常蓄電池的維護方法進行維護。
(2)每3個月進行一次充電維護并檢查電解液液位。
.液壓系統:
當存放的牽引車時間超過一年的,要更換液壓系統的液壓油。請參見有關保養的章節和潤滑部位表。
當存放時間超過一星期的,要固定墊牢驅動輪,也可使之懸空,不讓其有可能移動。同時,要卸下貨物。
3、存放后牽引車重新使用注意事項:
(1)當存放一段時間后,重新使用以前,應與日常維護及安全檢查一樣,進行使用功能和安全性檢查。
(2)當存放時間超過3個月,可按照本手冊(間隔)500小時要求,進行預防性維護。